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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实施意见

作者:     更新时间:2008-9-8 16:26:58

青州市2008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军队

转业干部考试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为确保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工作的稳妥顺利进行,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7]8)以及潍坊市“关于做好二00八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1,上午8:30—下午6:00

2、报名地点:青州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青州市范公亭东路2638号,中百佳乐家超市东邻),联系电话:0536-38227183252297

3、参加考试考核的营以下和技术干部,需由本人持《军官证》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报名点填写《2008年军转干部考试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考生可登陆青州人事人才网站( www.qzrsj.gov.cn)下载有关表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

报名参加考试考核的营以下和技术干部须具备到青州市安置的条件。

二、考试

营以下和技术干部的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由市军转办统一命题和阅卷,考试工作由市军转办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考试时间:2008918日上午8301000

公布成绩:考试成绩于919青州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以军转干部原始档案材料为依据,按照军转干部军龄、职务、立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和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及受处分情况进行量化赋分。团职军转干部单独考核,单排名次。具体考核标准为:

    ()团职军转干部考核标准:

    1、加分标准

    (1)军龄:每满1年加1分。普通高校毕业入伍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学员的规定办理。军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8月31

    (2)职务:副团领导职务加50分,非领导职务加48分,任职每满一年加2分;正团领导职务加60分,非领导职务加58分,任职每满一年加2分。任职的截止时间为2008331

    (3)奖励:平时三等功加3分,战时三等功加4分;平时二等功加6分,战时二等功加8分;平时一等功加10分,战时一等功和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加15分。立功按最高等次计分,不重复累加。

(4)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每满1年加0.3分。

(5)参加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的加2分。

2、减分标准 

(1)受行政处分减分标准:行政警告处分减1分,行政严重警告处分减2分,行政记过处分减3分,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减4分。

    (2)受党纪处分减分标准:党内警告处分减2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减3分,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减4分。

    ()营以下和技术干部考核标准:

    1、加分标准

    (1)军龄:每满1年加1分。普通高校毕业入伍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学员的规定办理。军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8月31

    (2)职务:正排职(技术14)10分;副连职(技术13)13分;正连职(技术12)16分;副营职(技术ll)19分;正营职(技术10)22分;技术9级加25分;技术8级加28分。各职务层次任职时间每满一年再加1分,任职的截止时间为2008331

    (3)奖励:平时三等功加3分,战时三等功加4分;平时二等功加6分,战时二等功加8分;平时一等功加10分,战时一等功和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加15分。立功按最高等次计分,不重复累加。

(4)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每满1年加0.3分。

(5)参加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的加2分。

2、减分标准  

    (1)受行政处分减分标准:行政警告处分减1分,行政严重警告处分减2分,行政记过处分减3分,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减4分。

    (2)受党纪处分减分标准:党内警告处分减2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减3分,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减4分。

    四、分配

    考试分数与考核分数之和为参考人员考试考核的总分数(团职军转干部只考核,不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张榜公布(团职军转干部单独排序)。分数相同的,依次按照职务高低、军龄长短、任职和军衔时间早晚的顺序确定先后。考试考核名次确定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军转干部本人依次按计划选择分配单位。选择党政群机关单位的军转干部,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志愿到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军转干部,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197841以后出生)。受处分的军转干部不得选择党政群和政法机关。参加考试考核后自愿放弃选择工作单位或因故未参加考试考核的军转干部,由市军转办指令性分配到计划未满的事业单位。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工作,由市军转办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分配计划、考试考核成绩和分配结果“三公开”。

 

青州市军转办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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